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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 18:48:27 来源:中指研究院

[摘要]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 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提出多项可操作、可落地的工作举措,优化完善城市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作用,强化项目实施推送反馈管理,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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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 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提出多项可操作、可落地的工作举措,优化完善城市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作用,强化项目实施推送反馈管理,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主要内容:

一、完善城市协调机制。通知明确,由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
二、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作用。要求城市协调机制负责把好“白名单”项目准入关口,“白名单”是合规项目名单,项目要符合五个条件和五项标准。城市协调机制要负责做好辖区内房地产在建项目信息汇总、“白名单”项目审核推送、问题项目整改、项目管理监督,以及为项目融资服务提供基本保障等工作。
三、“白名单”项目实施推送反馈管理。城市协调机制要组织成员单位对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后符合五个条件和五项标准的项目形成“白名单”,向主办银行推送。主办银行对“白名单”项目进行信贷评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对暂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列明具体问题,及时反馈城市协调机制。城市协调机制要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相关问题解决后可再次审查并推送。
四、积极满足“白名单”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应贷尽贷”。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白名单”项目融资需求,独立评审、自主决策。明确一个项目确定一家主办银行负责项目后续融资,主办银行要建立绿色通道,可单列授信额度。金融机构要根据通知制定尽职免责具体实施细则
五、明确相关保障措施。城市协调机制要推动“白名单”项目单独建账核算、封闭运作管理,严禁项目资金挪作他用。城市协调机制要优化预售资金管理,合理确定预售资金监管额度。

中指研究院分析认为:

第一,今年年初以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政策的成效逐渐显现。今年以来,支持房企融资措施最主要的就是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地级以上城市均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截至5月16日,商业银行审批通过了“白名单”项目贷款金额9350亿元。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推送项目质量不高、工作流程待完善等。
第二,相关部门在持续加力支持房企融资。5月1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近期将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 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此次《通知》发布表明相关部门在持续加力支持房企融资,在建立健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有望成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新的主要渠道。
第三,完善了协调机制的领导组织,明确了领导责任。该《通知》明确要求,由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明确了相关人员领导责任,将确保协调机制的顺畅运行。
第四,督促地方政府发挥积极作用,措施要求可操作性强,将有力推进项目融资。《通知》明确要求,城市协调机制要负责做好辖区内房地产在建项目信息汇总、“白名单”项目审核推送、问题项目整改、项目管理监督,对城市协调机制的管理动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力推进项目推送、审核、整改等,保障项目融资推进进度及落实。
第五,加强了“白名单”项目推送-反馈管理,操作措施更加具体,将能切实解决问题项目融资。《通知》明确要求,对暂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列明具体问题,及时反馈城市协调机制,城市协调机制要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相关问题解决后可再次审查并推送。加强了“白名单”项目推送-反馈管理,对暂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将能切实帮助一些暂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获得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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