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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9:50:49 来源:中指研究院

[摘要] 4月15日,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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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提供了两种“商转公”转换方式,第一种是自筹资金方式,公积金贷款申请通过审批后需要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第二种是公积金直还方式,申请人持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办理顺位抵押函》和《同意提前结清商业贷款函》直接办理商转公贷款,无需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中指研究院分析认为,郑州市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1%,相比于当前首套房商贷利率3.45%(LPR-50基点)具有35个基点的优势,相比于较大规模的存量住房商业贷款利率则优势更加明显,2023年9月存量房贷利率统一调整后,前期高利率购房群体的房贷利率调整至LPR保持一致,与目前郑州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差85个基点,因此群众对于商转公一致保持较强的诉求。郑州以往只有省直、铁路、煤炭公积金支持商转公,但覆盖群体较窄,流程上也先还清商贷,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此次征求意见出台,意味着市直公积金“商转公”即将落地,且同时提供两种不同的转换方式,增加了商转公的可操作性,方便满足不同群体的转换需求,都体现了此次政策调整对群众需求的关切,有助于大规模的市直公积金缴存群体降低房贷支出成本,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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