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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09:28:06 来源:中指研究院
[摘要] 4月14日,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作为共同债务人,未能按期足额偿还两笔到期债务。
4月14日,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作为共同债务人,未能按期足额偿还两笔到期债务。
公告显示,正荣地产作为共同债务人,应于2025年4月22日兑付中山-平安-荣隽供应链金融9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简称:HPR9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代码:189105.SH)利息资本化后本金自2023年4月22日(含)至2024年4月22日(不含)期间利息的30%,正荣地产未能在前期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议给予的50个工作日+9个自然月宽限期(宽限期截止日为2026年4月7日)内全额筹集偿债资金1130.29万元。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正荣地产仍未能足额偿还“HPR9优”分期偿付利息1130.29万元。
正荣地产应于2026年1月27日兑付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简称“H20正荣2”)分期偿付本息21317.80万元,未能在前期持有人会议给予的50个工作日宽限期(宽限期截止日为2026年4月14日)内全额筹集偿债资金(考虑宽限期内本金继续计息,宽限期截止日应分期偿付本息金额为21,520.10万元)。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正荣地产仍未能足额偿还“H20正荣2”应分期偿付的本息累计3073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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